7 月 17 日 ,北京嘉信拍卖公司有关人员再次来到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声明目前在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委托人不具备委托权的前提下,拍卖人不能擅自单方终止对该标的物的拍卖。
江苏省国画院无法证明对这幅作品具有所有权
北京嘉信拍卖公司艺术总监齐建秋介绍说,前段时间,傅抱石的儿子傅二石通过新闻媒介对即将拍卖的这幅《雨花台颂》的来源提出了质疑,傅二石表示可能在 16 年前于江苏省国画院内见到过傅抱石的巨幅画作《雨花台颂》。另一方面江苏省国画院则有不同说法,同时指出该院确藏有《雨花台颂》,但画幅尺寸与他们公司预展的这幅《雨花台颂》的尺寸有所区别,同时不能提供其作为国家的收藏机构,曾经收藏有该公司本次预展的同名作品《雨花台颂》的相关记录,不能提供曾经有丢失同名作品的报案记载,不能证明江苏省国画院对这幅傅抱石《雨花台颂》具有所有权。齐建秋还表示,作为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或者处分权人可以对标的物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例如如果这幅《雨花台颂》确为江苏省国画院所有,江苏省国画院作为所有权人可以提出其所有权的权利主张。如果其他收藏机构能够证明对该作品具有所有权,也可以提出其所有权的权利主张。但作为傅抱石的后代并非就是该傅抱石作品的所有权人,因此不能对所有权提出权利主张。
拍卖法专家:委托人具备委托权
嘉信拍卖公司此次春季大拍的特约拍卖法专家田涛向笔者表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在没有理由证明当事人有罪的情况下,他应该被推定为无罪。所以,就目前掌握的材料上看,还不能证明委托人对这件《雨花台颂》不具备委托权,所以必然推定委托人对这件标的物具备委托权。他还表示,根据我国目前实施的《拍卖法》第十八条规定: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物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嘉信公司认定委托人对这幅《雨花台颂》具备委托权,其中一个重要依据就是《雨花台颂》的委托人向拍卖公司说明了这件标的物的来源。田涛还说,他对此次拍卖会中这张《雨花台颂》的委托合同进行了比较详尽的审查,对该画的来源也进行了了解,他所掌握的情况与大家了解的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田涛认为,嘉信公司和委托人就这一幅傅抱石的《雨花台颂》建立了委托拍卖合同,该合同符合《拍卖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提供拍卖中介服务的一方,必须信守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不能因为不确定的理由擅自撤销委托合同,或因此对该合同的撤销承担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因此在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委托人不具备委托权的前提下,拍卖人不能擅自单方终止对该标的物的拍卖。田涛还表示,终止这张巨幅《雨花台颂》的拍卖途径只有两条,一条是该画的委托人主动要求撤拍;另一条则是国家相关的司法或行政机关因为种种因素要求拍卖公司终止拍卖。
傅二石:从来没想过拥有这幅画
在新闻发布会上,嘉信拍卖公司提出,傅二石虽然是傅抱石的后人,但并非就是该傅抱石作品的所有权人,因此,他不能对这张《雨花台颂》的所有权提出权利主张。对此,傅二石明确表示,他从来就没说过他是这张画的所有权人,也没想过要把这张画据为己有,就是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来,也是要归还给江苏省国画院的,他本人不会得到任何好处。他之所以要追查这张画的 “ 流失 ” 情况,就是想把当初从国画院 “ 弄 ” 走这张画的人绳之以法。目前,他已向公安机关递交了一张关于这幅《雨花台颂》流传的简明示意图,希望对公安机关的破案提供更多的线索帮助。最后,他表示,他祝愿拍卖公司好运,这张画卖得价钱越高,就证明他父亲的这幅画价值越大,政府就更应该追查到底。
希望《雨花台颂》回到南京
齐建秋最后表示, “ 好事多磨 ” ,相信经过了这些风风雨雨,更增加了傅抱石的巨幅画作《雨花台颂》的传奇色彩,他们希望这次拍卖顺利成功,当然心中更加希望这幅作品能够永远地留在南京,一如傅抱石先生对雨花台的无限深情,让《雨花台颂》永远留在傅抱石大师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大连图书馆:报案证据不足
由于画的右下角有一方 “ 大连图书馆藏 ” 的收藏印章,那么,巨幅《雨花台颂》与大连图书馆是否有关?日前,大连图书馆为此已经召集了 40 多个老干部开会,但没有一个人能提供确实有效的消息来证明这幅画是他们收藏过的,该馆李书记表示,最关键的两个人都已经去世了,现在提不出来更有力的证据,唯一的就是那个收藏印章。经咨询法律界人士、大连图书馆认为,仅凭图章报案根据不足,证明不了画是从他们这里流失出去的,目前也没有任何其他线索。
相关资料:巨画《雨花台颂》从哪里来
创作这幅《雨花台颂》的 1960 年 3 月,由傅抱石任院长的江苏省国画院正式成立,同年 6 月,这件作品收入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江苏省国画院画集》。傅抱石在为这本画集写的《前言》中说: “ 这本画集,是江苏省国画院为了迎接即将大会师的文教战线上的英雄们 …… 在比较短的时间里编印出版向全国、全省文教群英大会献礼的。 ” 但并没有明确说这些画后来放在哪里。
“ 五幅 ” 不同尺寸的傅抱石《雨花台颂》,分别画于 1958 年 8 月 1 日 ( 79× 28cm )、 1959 年 5 月( 123× 205cm )、 1960 年 2 月 27 日 ( 55.4× 79cm )、 1960 年 3 月( 240× 360cm ),以及这次出现在嘉信拍卖公司预展上的创作于 1960 年 3 月的 241× 326cm ,后两幅尺寸标注略有差别。
一、 1960 年 3 月,傅抱石作巨幅《雨花台颂》,尺寸为 2.4 米 × 3.6 米 ,题识:雨花台颂。一九六 ○ 年三月,傅抱石写。(行书) 钤印: “ 傅抱石印 ” 。该幅画随后收进 1960 年 6 月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江苏省国画院画集》中。
二、 1983 年 6 月由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傅抱石画选》中再次收录了这张傅抱石 1960 年 3 月创作的巨幅《雨花台颂》,刊载的作品编号为 86 号。
三、 1990 年秋,在纪念傅抱石过世 25 周年画展举办前夕,傅抱石之子傅二石进入江苏省国画院库房为此次画展挑选父亲的作品。当时他发现,一张《龙盘虎踞今胜昔》( 243× 326cm )和一张《雨花台颂》( 240× 360cm )放在同一个大箱子里,箱子的长度近 3 米 ,两张画的宽度相差无几,叠在一块卷起来后,完好地保存在这口大箱子里。傅二石将这两张画摊开铺在地上,进行了比较。考虑了许久,他终于决定舍《雨花台颂》而取《龙盘虎踞今胜昔》。随后把这张巨幅的《雨花台颂》卷好放进那口大箱子里。
四、 1997 年,这张巨幅《雨花台颂》出现在北京嘉德公司的秋季拍卖图录上,拍品号为 877 号,拍卖估价为: 350 万至 450 万人民币。出人意料的是,嘉德公司在拍卖前将这幅《雨花台颂》临时撤了下来。对此,该公司某负责人的解释是,听到南京有人反映这张画是江苏省国画院的,因此就不敢再拿出来拍了。
五、 2006 年 5 月 26 日 ,这张《雨花台颂》出现在北京嘉信拍卖公司在山西太原举办的 “ 预展 ” 上。同年 6 月 4 日,这幅傅抱石的巨作 “ 来 ” 到南京, “ 现身 ” 金丝利喜来登酒店,作为北京嘉信拍卖公司春季大拍前在南京预展的最重要的拍品 |